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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晚上,美国南加州华人聚集区的奇诺岗社区发生了一起离奇的绑架杀人案。 当晚10点20分左右,现年60岁的来自中国大陆的新疆人舒库尔·艾克贝尔,突然发现家中停电了,于是出门察看室外的电表箱,结果被埋伏在他家车库外面的两名华人嫌犯,开枪将他打伤,然后上前绑架了他,塞进了嫌犯悬挂俄勒冈州车牌,一辆老旧的已经超过20年车龄的日产天籁(Altima)车辆的后备箱,迅速离去。 受害者妻子和女儿听到枪声后报警,警方立即追击嫌犯车辆,在距离第一现场约1.8英里处,拦截到嫌犯车辆,被警方逼停后,坐在副驾驶的一人举手投降,而驾驶车辆的一人径直走向车后,打开后备箱,向车厢内的受害者开枪,警方见状,立即向嫌犯开枪,最终被绑架的受害者和这名嫌犯全部当场死亡。 案发后,这起惊人的警察眼皮底下的撕票案,疑点重重: 第一,嫌犯没有在现场抢劫任何财物,而是事先埋伏,断电引诱受害人出来,直接开枪击伤受害人,说明是目标明确的有预谋作案; 第二,直接将受害人开枪击伤后,强押上车带离,是打算跟受害人有胁迫式的谈判或者是绑架,达到某种目的; 第三,两名嫌犯住所在加州尔湾,分别是67岁的薄正峰(Zhengfeng Bo)和66岁的薄建全(Jianquan Bo),是兄弟关系,都是南加州尔湾的华人居民; 对于年龄高达六七十岁的人,仍亲自持枪绑架、驾车逃逸,这在美国华人犯罪史上相当罕见; 第四,尤其不可思议的是疑犯薄正峰,当着警察面,仍要抢先灭口后备箱的人质,他在明知自己已遭警方包围的情况下,仍执意要射杀受害人,等同于放弃逃生机会,撕票并与人质同归于尽; 警方经过这两天的调查,没有公布疑犯作案的动机,只是披露了两名死者曾经有工作关系。 而根据知情人披露,薄正峰投资了上百万美元给了舒库尔·艾克贝尔经营的新疆餐馆,但艾克贝尔一直声称自己经营的餐馆亏钱,投资款早就亏光了,薄正峰多次索要投资款,一直追偿无果,于是动了杀心。 最终联手自己的弟弟薄建全,打算绑架逼迫对方还债,惊慌之余撕票的原因,很可能是担心受害者了解资金来源不干净,而向警方揭露。 另一名嫌犯,66岁的薄建全,则因为涉嫌谋杀和绑架而被捕,法庭宣布不得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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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在曼哈顿闹市持刀乱刺,一死一伤。跟警方对峙时,纽约警察发射了两次泰瑟枪无效后,开枪将她击毙。 美国警察的处理方式在网上引起了不少争议。我想熟悉美国执法的人都觉得这很正常,但评论区里可以看到很多来自不同国家和文化的人,质疑是不是真的有必要采用这种方式。 我先叠甲:首先她已经刺死了一个人,第二她拿着武器冲向警察,第三警察已经先电了她两次但无效。 所以从美国警察的训练和流程来说,开枪是肯定没问题的。我本人对这个凶手也没有同情。 纽约州没有死刑,你甚至可以说,直接击毙,未来几十年替纳税人节省了不少钱。但这是另一个关于死刑的讨论了(关于死刑我是倾向右派的,不支持废除死刑)。 但有一点我们可以明确的是,任何现代法治社会都有一个共识:即便是她已经杀了人,但法庭还没判就是嫌犯,警察的首要任务是将她制服,至于判不判死刑,是后话。 我想任何reasonable person都可以同意这一点,不然警察根本不用对峙了,上来直接开枪将她爆头就好了,对吧。 好了,当我们都站在“应该先尝试将嫌犯制服”的这个共同基础上,这事就有了可讨论的空间。 很多国家的人会认为: 1. 她已经被警察包围起来了 ,对公众没有即刻的威胁。我数了数,现场有8名警察围着她,还有3个在外围,总共11个。 2. 她手上拿的并不是什么杀伤力强大的武器,就两把小餐刀。说句不夸张的,用来给面包涂黄油都嫌小。能刺死人完全是因为出其不意。 3. 她是个动作迟缓的胖女人。 所以你可以听到,其实现场录视频的这个人态度也是很轻松的,一直在笑。周围的观众也并不紧张,因为很明显的,现场局势是完全受到控制的。 在美国以外的很多国家,这样的情况下警察并不会开枪。 我们天天批评中共警察,但说真的,在公共场合中国警察在这样的情况下大概率也是不会选择开枪的。 我附上的第二个视频就很好地展示了这个情况。只要警察拿个大盾牌,搞个长叉,基本不可能有什么危险。而且我们可以看到,第二个视频里的持刀妇女,拿的还是一把大菜刀,比纽约这个杀伤力更大。 有很多人也认为,纽约这个状况,警察就算要开枪,也完全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射她的腿,为什么一定要致命呢? 我知道有些反共的人一定要说,关起门来,中共对政治犯手段毒辣、地方警察为了结案刑讯逼供什么的,但这是另一个话题了,对吧? 这里我们就事论事,就只讨论:同样是面对这样的状况,你更支持哪种做法? 除了中国警察,台湾警察呢?日本警察呢?马来西亚警察呢?欧洲警察呢?他们会开枪吗?这些地方我都了解不深,欢迎大家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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