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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审理 近日,一律师解读 “公开审理的案件,实则为何难以旁听”。 法律上规定,公民只需持身份证即可申请旁听庭审,但在现实操作中往往难以实现。 当事人家属、同案犯律师、甚至连被害人都可能进不去。根据规定,当旁听人数超过法庭容量时,法院可以自行制定“旁听名单”。这也意味着,谁能进入法庭、谁被排除在外,最终仅由“法院”自行决定。 如果旁听人数多,法院就会换一个小法庭;即使席位充足,也可能由法院内部人员占据旁听席位。 这种制度使得公开审理在形式上貌似“开放”,实则在操作上则为“自己踢球,自己当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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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3年5月31日,距离我妈妈开庭还有12小时。今天我继续来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前,要求直播开庭!要求公开审理,公开道歉,公开赔偿! 烟台司法确实让我大跌眼睛,我一直期待着能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审判,牟平法院有意以各种违法方式剥夺我们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无故制造事端,再次加深我们痛失亲人、遭受非人压迫的痛苦回忆! 牟平法院滥用职权,谎称本案涉密,违法决定不公开审理 国家秘密的文件应当具有国家秘密标志。国家秘密标志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密级★解密时间”或者“密级★解密条件”。但我们提交的所有证据材料中,没有任何文件包含上述规定的国家秘密标志,而且我母亲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被东莱街道办安排的人打死,东莱街道办作出赔偿,怎么就成了国家秘密了? 在开庭的前一天通知律师,禁止我的律师带自己的电脑电子设备进入法庭。在当今,电脑是诉讼过程必不可少的工具,法院能不使用电脑吗?难道就是因为我妈妈是被龙口市东莱街道办事处、信访局、人民法院,违法活生生地打死,让山东省政府蒙羞,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掩盖真相? 我认为烟台市乃至山东省的任何一级法院,都无法公正、公平、公开地审理本案。我要求将本案移送到我们经常居住地北京法院管辖,我真的希望让我和我的妈妈能有机会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一点公平正义。

李宁

46,855 просмотров • 3 лет наза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