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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局志安 写手一条城: 法律依然将违背女性意志解释为女性纯主观自由,而对于当时所处环境、两人关系等客观因素考虑不足。 性同意这个概念非常唯心主义。自由意志有时处于薛定谔的测不准状态。 如此,在性关系中男方处于弱势一方。
44,155 просмотров • 1 год назад •via X (Twitter)
Комментарии: 12

冒着炮火做了一期节目,有不同意见可以讨论,不要人身攻击。

@wangzhian8848 这哥们说的非常好啊

@wangzhian8848 可以关注一下。写手一条城。价值观偏男权向。 口才是一流的。

Government officials have violated our most basic freedoms, from the freedom of speech to the right to life. Feeling unheard? You're not alone. Many agree: we need to protect these freedoms. Share your thoughts in the Defense of Freedoms in America survey. Stand for truth!

@wangzhian8848 这是两难,如果“不同意”也需要非常完整的证据支持的话,那就会出现另一个问题,如何证明“不同意”?这个是很难的。所以强奸案在审理的时候,多少都会偏向弱势一方一点,这是合理的。也是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的惯常做法。为什么很多法学家总是喜欢把强奸罪单独拿出来讨论,也是这个道理,因为确实比较特殊
@wangzhian8848 权责失衡,外加边界条件极端模糊。 这种司法操作和官方打造的舆论环境,必然快速推动两性关系的彻底重构,最多10年,这一代在上学的年轻人进入婚育期,传统婚姻和家庭责任关系就会彻底完蛋。生育率和内需都会雪上加霜。 至于能不能建立起新的良性关系,我是非常悲观的

@wangzhian8848 今天也刷到了这个 【请先生赴死,山西大同案个人分析,法律的正义需要所有人共同维护!-哔哩哔哩】

@wangzhian8848 这个我也看了。

@wangzhian8848 性关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还还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这不是犯贱是什么?

@wangzhian8848 在不牵涉党国利益的情况下,他们是愿意走在普世价值最前端的,甚至有点前卫。经济上亏欠你们,那情绪价值方面必须给到位。

@wangzhian8848 是不是“各自”脱光很重要!如果是女方自己脱、男方在这种情况下还没有性欲望,那女方就应该即刻解除婚约!

@wangzhian8848 他重点说的是同意的变化,比如先同意,后又不同意的情形。我是觉得作为纯理论探讨可以听听。 我个人觉得这案子判强奸未遂可以的,强奸既遂稍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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