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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万斯: “绿卡持有者并没有在美国无限期居留的权利。美国公民才有!作为美国公众,我们应当决定谁有资格加入我们的国家共同体!如果美国总统和国务卿决定这个人(绿卡持有者)不适合继续待在美国,那么他们就没有法律权利居住在美国,(就应该被驱逐)” 我的看法: 1,万斯总体上说的是事实 2,所以美国的绿卡持有者如果认同美国的价值观应该尽快入籍 3,但是有一点我还是要挑战万斯,对于美国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谁来决定这个绿卡持有者适不适合居住在美国,是由行政分支单独决定的吗? 通常情况下,驱逐程序由行政部门启动,当行政部门认为某位绿卡持有者从事了违反移民法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时,可能会对其发出驱逐出境的通知。然而,最终是否驱逐一名绿卡持有者,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移民法官会对个案进行审理,听取被指控者的辩护,并根据法律作出裁决。如果移民法官裁定该绿卡持有者应被驱逐出境,那么就不适合继续待在美国,但如果移民法官如果认为不应该被驱逐,即使行政部门认为应该驱逐,也不会被驱逐! 所以总结一句,谁决定这个绿卡持有者是否适合待在美国,不单单是由行政部门决定,也包括司法部门来进行共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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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omments

纽约博叔1 year ago
很多人都在曲解万斯的话。万斯的话是符合法律的,也是现实的,就是你绿卡持有者,你的绿卡是有可能因为违规而被取消的,而不像公民的公民权不能被政府取消。这样的例子太多了,要不然反贼们拿到绿卡怎么不敢回中国呢?因为他们知道回来的时候,美国海关有可能不让他们进来。另外,在中国呆的时间过长,回到美国时候被海关拒绝入境并没收绿卡的不是一个两个。同样你绿卡持有者。如果在美国犯了严重的罪,比如颠覆美国等,那也是可能被取消绿卡的。万事的这句话并不是说你好端端的一个绿卡持有者会随意被剥夺绿卡。

MapleGale🍁风陵1 year ago
天真了,以红脖价值观造性,你这样的入籍了也有办法弄你,二战时候日裔集中营又不是没有先例。

Cal1 year ago
川普說非法就是非法,川普就是法律,畢竟川普說救國的領袖是偉大並駕臨法律的。

luogan1 year ago
所谓三权分立,就是把很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复杂化的过程就是无尽无休的扯皮,在扯皮过程中充实了检查官法官和律师的钱包!所以在欧美,穷人宁可吃亏也要远离打官司,一是打不起,二是所谓法律援助只是走过场。

不是哥们1 year ago
万斯草你妈个比也是事实

HolySeraph1 year ago
假如一个美国国籍的不认同美国价值观,支持哈马斯,反对以色列,支持多样文化……咋办?开除国籍空投到南北极吗😃😃

Neutron1 year ago
这盘您也叼?佩服

BeGood (互fo)💒🇺🇲🇨🇳🇹🇼🇮🇱🇺🇦🦋1 year ago
👏👍🤝绿卡是移民局发的,当然应该移民局或者其他相关行政当局吊销,如果不服气,才去上法庭和行政部门打官司🤝🙏🏻

板砖搬砖办1 year ago
入籍很简单吗?蔡博士你为啥没有入籍来着?

猎人1 year ago
國務院有權利,讓移民局執行,所以還是屬於總統權利,屬於行政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