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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发性脑干损伤撞击机, 不是为刑讯,是为了活摘器官: 📣 中共酷吏原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反人类发明“原发性脑干损伤撞击机”解决了脑死亡而身体不死的难题,利用冲击波透过颅骨传导到脑干,使人瞬间处于脑死亡状态! 💥 2017年韩国最大日报社《朝鲜日报》旗下的“TV朝鲜”调查记者按照其专利说明仿制了该恐怖机器的模型,播出了专题《杀了才能活》,揭露中共医院进行不法移植手术的内幕。 👉 据该专题片揭露,自2000年-2017年,至少约有两万名韩国患者去中国大陆接受了器官移植手术,而移植的器官大多数来自中国的良心犯,特别是法轮功修炼者身上摘取的器官! 📣 “TV朝鲜”发现,中共医院所用的“脑死亡”器官供体,是用王立军发明的“脑干撞击机”制备的(图2)。这就说明“脑干撞击机”不仅用于实验室,而是被普遍用于临床器官移植的器官快速切取的过程中。 👎 当时“TV朝鲜”还发现中共还在研发新一代脑死亡机,目前已经升级到第三代。记者采访了韩国“器官移植伦理协会”会长兼外科医生李承原医生表示:“‘原发性脑干损伤撞击机',除了为摘器官将人进入脑死状态外别无它用,谁会让人脑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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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omments

盛雪SHENG Xue's profile picture
盛雪SHENG Xue2 years ago

我在搜集中共器官活摘罪恶证据,为世界公民法院即将在明年举行的“大中国审判”做准备。 能否请将这个视频和有关资料发给我的邮箱[email protected] 感恩您的辛苦付出🙏🌹🌹🌹

Qing Zhao's profile picture
Qing Zhao2 years ago

@mrchangezhang 魔鬼

zning z's profile picture
zning z2 years ago

发明人王立军,后面那三位也介绍一下呗。

WATCH TODAY's profile picture
WATCH TODAY2 years ago

医院麻醉师增加麻药剂量可以造成患者深度昏迷,是不是脑死亡家属无从辨认,所以脑死不死亡就是医院医生的一句话而已。

create new world's profile picture
create new world2 years ago

邪恶至极

大潮Tide🇨🇦🇺🇦🇮🇱🇯🇵🥔🌾🧄's profile picture
大潮Tide🇨🇦🇺🇦🇮🇱🇯🇵🥔🌾🧄2 years ago

这就是为什么人类抛弃半猪人

Jack Lee's profile picture
Jack Lee2 years ago

這不是什麽發明。我看英劇有屠宰場就這麼幹。王立軍只是把宰殺牲口的設備用到人身上

xiaoao's profile picture
xiaoao2 years ago

比柬埔寨还恐怖

活的清醒 ✨'s profile picture
活的清醒 ✨2 years ago

为了杀人,共产党什么都设计了,病毒撒向全世界,对中国人下手更毒辣,拍个记录片吧,如何杀死1亿人 #endccp

周禪's profile picture
周禪2 years ago

要在活體下,捐器官取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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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朝上国,器官移植合法化的必然结果。 孩子小时怕人贩子, 孩子长大了还要提防嘎器官, 这个国家搞不好了。 中国器官移植合法化的历程: 1、2007年:初步法制化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于当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器官移植的综合性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了“自愿、无偿”原则,禁止器官买卖。 2、2015年: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虽然不是新法律,但这是一个重大的政策转折点。中国政府宣布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刑罪犯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的唯一合法来源。 3、2024年: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法律升级修订后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必然的恶果 尽管法律条文旨在规范市场、保护人权,但批评者和伦理专家指出,在实际操作和社会影响层面,如果监管失控或透明度不足,可能会产生以下负面后果: 1. 非法器官贸易与黑色产业链 由于器官供需极度不平衡(等待移植的人数远超捐献者),极高的利润可能诱发地下器官买卖。 恶果: 弱势群体(如极度贫困者)可能迫于生计被迫“自愿”卖掉器官;甚至可能引发绑架、人口贩卖等严重刑事犯罪。 2. “按需杀人”的伦理指控 国际社会(如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国际特赦组织及一些人权调查机构)长期关注中国是否存在“强摘器官”的情况。 争议点: 有观点认为,如果器官来源不透明,法律可能被用作“洗白”非法来源的工具。例如,被非法拘禁者可能在未真正知情或同意的情况下,被录入“捐献系统”,造成所谓的“按需摘取”,这在伦理上被视为对人权的极端践踏。 3. 分配制度的公平性问题 器官属于极度稀缺的公共资源。如果分配系统不够公开透明,可能会被权力和财富操纵。 恶果: 形成“器官特权”。如果社会普遍认为只有权贵才能优先获得器官,会严重打击公众的捐献意愿,导致社会信任崩塌。 4. “脑死亡”定义的法律灰色地带 目前中国法律尚未在全国层面正式确立“脑死亡”法律标准(通常仍以心跳停止作为死亡标志)。 伦理风险: 在摘取器官时,对于死亡界定的模糊可能导致医生为了器官的活性,在患者尚未在法律意义上死亡时进行手术。

魔都老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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